信息公开

非公开详细标准
  • 第1号
    法律上的机密·非公开信息

    根据其他法律或法律授权的命令(包括国会规则、大法院规则、宪法法院规则、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规则、总统及条例)规定为机密或非公开事项的信息。

  • 第2号
    安全·国防·统一·外交相关信息

    涉及国家安全保障、国防、统一、外交关系等事项,并且如果公开可能显著损害国家重要利益的情况。

  • 第3号
    关于人民生命·身体·财产保护的相关信息

    公开后可能显著妨碍人民生命、身体及财产保护的信息。

  • 第4号
    关于审判·调查等相关信息

    涉及正在进行的审判信息,以及关于犯罪预防、调查、公诉提出及维持、刑罚执行、矫正、保安处置事项,公开后可能严重妨碍职务履行或侵害刑事被告人公正审判权的信息。

  • 第5号
    审计·监督·合同·决策相关信息

    关于审计、监督、检查、测试、规制、招标合同、技术开发、人员管理等事项,或在决策过程或内部审查过程中的事项,公开后可能显著妨碍工作公正执行或研究开发的相关信息。但若因决策过程或内部审查过程而非公开时,应按照第13条第5款通知决策过程或内部审查过程的阶段及结束预定日期,且当过程结束时,应根据第10条通知申请人。

  • 第6号
    姓名·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

    包含的姓名、居民身份证号码等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2条第1项规定的个人信息,公开后可能侵害个人隐私或自由的信息。

    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查阅的信息
    • 为公共机构编制或获取的、不会不当侵犯隐私或自由的信息
    • 为公共机构编制或获取的,公开对公共利益或个人权利救济必要的信息
    • 公务员执行职务的姓名·职务
    • 公开对公共利益有必要的情况下,国家或地方政府委托或委任的个人姓名·职业
  • 第7号
    法人经营·商业秘密信息

    法人、团体或个人(以下简称“法人等”)的经营·商业秘密事项,公开后可能显著损害法人等的正当利益的信息。

    • 为了保护人类生命·身体或健康免受由商业活动产生的危害,公开的必要信息
    • 为了保护人民财产或生活免受非法或不当商业活动的危害,公开的必要信息
  • 第8号
    房地产投机·囤积等相关信息

    公开后可能因房地产投机、囤积等行为给特定人员带来利益或不利益的信息。

国立仁川海洋博物馆非公开目标信息详细标准

本非公开目标信息详细标准是依据信息公开法第9条第1项各号,设立的指南,旨在判断我博物馆持有信息的公开与否。

  • 解释上可能存在适用差异,此外还可能存在其他非公开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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